某综合楼,建筑高度99m,每层建筑面积为3000㎡,共34层。该建筑内部设有商场、电影院、儿童游乐厅、KTV、住宅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,建筑的柱子耐火极限为3.00h,梁的耐火极限为2.00h,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.00h。 建筑1~4层为商场,5层以上为住宅及老年人照料设施,商场与住宅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为3.00h防火隔墙与1.5h楼板分隔;商场的中庭采用耐火极限为3.00h的防火卷帘与周围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,并在防火隔墙的分隔处设置了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;电影院布置在商场的第四层,共6个观众厅,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在200~400㎡之间,采用耐火极限为2.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;儿童游乐厅设置在商场的第四层,并设置了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;KTV设置在商场的第四层,共15个包间,每个包间的建筑面积在100~300㎡之间,采用耐火极限为2.00h的防火隔墙和1.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。 商场内在柱子下面设置了MF/ABC3灭火器,并在明显位置处设置了发光指示标志。每层为一个计算单元,设置了10个灭火器设置点,每个设置点设置了1具灭火器。 住宅部分采用了剪刀楼梯,楼梯间前室共用并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,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为10㎡,短边长度为2.5m。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户门距离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最大距离为20m。商场内的疏散门均可直通室外或者疏散楼梯间,商场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为40m。 该综合楼,按要求设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等。 根据以上材料,回答下列问题: 1. 该建筑的构件的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?为什么?若不符合,如何改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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