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除麻纺厂房外,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、多层纺织厂房,厂房内的原棉开包、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( )进行分隔。 A 耐火极限不低于2.50h的防火隔墙,需要开设门、窗、洞口时,应设置乙级防火门、窗 B 耐火极限不低于2.50h的防火隔墙,需要开设门、窗、洞口时,应设置甲级防火门、窗 C 耐火极限不低于3.00h的防火隔墙,需要开设门、窗、洞口时,应设置乙级防火门、窗 D 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墙,需要开设门、窗、洞口时,应设置乙级防火门、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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